杭州整形医院病历中的错误信息修改规定
点击数:1238 2016-05-20 10:23:00 来源: hzsw1985患者或患者家属要求更改患者病历上的一般信息,则按如下程序处理:
一、住院患者:
1、 患者凭身份证申请修改,如家属代办,则须提供患者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提供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家属代办,则须提供患者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病区护士提供《住院首页信息修改申请单》;将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申请单的下半部。(如家属代办,须同时粘贴患者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单并签名,如家属代办,则须签名并注明与患者的关系;
4、病区护士和经管医生经核对后在《住院首页信息修改申请单》签名,患者或家属携带身份证及《住院首页信息修改申请单》去住院处办理修改事宜;
5、住院处工作人员修改计算机中的患者一般信息,在信息修改申请单上签名后将申请单给患者/家属/代理人带回给病区护士;
6、 病区护士:核对电子住院首页和“申请单”,检查错误有无纠正,通知经管医生修改纸质/电子医疗记录中的信息并签名。
7、病区护士将《住院首页信息修改申请单》保存在病历首页之后。
二、已出院患者:
1、患者凭身份证申请修改,如家属代办,则须提供患者和代办人的身份证;
2、病案室工作人员负责提供《住院首页信息修改申请单》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单并签名,如家属代办,则须签名并注明与患者的关系;
3、将患者或/和家属身份证的复印件粘在申请单的下半部;
4、病案室工作人员审核签名后递交医教科复核盖章并负责通知计算机室修改计算机中的相关信息。
5、修改首页相关内容并将患者《住院首页信息修改申请单》保存在病历首页之后。
杭州整形医院医教科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4年7月14日